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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pdf

浏览次数: 1|发布时间: 2024-02-04 02:01:18|来源: 企鹅电竞直播在线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 的通知》 (粤建科函 (2020)397 号),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会同有关科研、 设计、施工、制造、材料、检测等单位,编制形成广东省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2001、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2016 明确并统一了大量的技术方面的要求 和措施,自实施以来,在行业内取得了广泛共识。广东省实施多年来也发现幕墙行业内还有 些急需面对和解决的技术问题,如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幕墙的性能设计、广东省荷载 的选用、幕墙抗台风设计、幕墙防渗漏措施、水密性、耐久性、超大及异型板块单元式幕墙 设计的基本要求、幕墙对旁边的环境及公共安全的影响、信息化管理应用等。结合国家相关节能减排 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广东省幕墙工程所依据的规范规程需要整合,需要统一的涵盖各种现有 面板及结构支承类型的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满足工程管理要求。 经本省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与相关规范和标准对照协调,并经多次讨论、征询特起草 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有正文九章。 本标准中所有引用,未注明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的,均指本标准。 本标准中所引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现行版本。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在执行本 标准时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幕墙规范编制组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 政编码:510500, E-mail:),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 :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澳门金属结构协会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创高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地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筑科技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仕超 张士翔 黄庆文 赖燕德 文 林 蔡广剑 何志坚 赵光豪 1 高新来 杨翠涓 李国星 张冠琦 黄俊强 赵 波 刘建伟 董敬玲 刘鹏 杨丰亮 2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2 3 基本规定6 3.1 基本要求6 3.2 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和耐久性6 4 幕墙设计8 4.1 一般规定8 4.2 设计参数及性能指标9 4.3 材料 10 4.4 性能设计11 4.5 构造设计 12 4.6 支承结构设计15 4.7 面板及其连接设计22 4.8 其它设计26 4.9 幕墙信息模型27 5 幕墙加工制作28 5.1 一般规定28 5.2 构件加工28 5.3 单元板块加工33 5.4 包装、出厂及运输34 6 安装施工36 6.1 一般规定36 6.2 安装准备36 6.3 支承结构构件及附件安装37 6.4 面板安装37 6.5 单元式幕墙安装38 6.6 收口安装39 7 检验与检测40 7.1 一般规定40 7.2 性能检验测试40 7.3 进场检验40 7.4 现场检验41 8 工程验收42 8.1 一般规定42 8.2 主控项目42 8.3 一般项目49 9 使用维护50 9.1 一般规定50 3 9.2 保养和例行安全检查50 9.3 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性鉴别判定51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52 引用标准名录53 条文说明56 4 Contents 1 GeneralProvisions1 2 Termsand Symbols2 2.1 Terms2 2.2 Symbols2 3 General6 3.1 BasicRequirements6 3.2 Designed ServiceLife andDurability6 4 Design for CurtainWall8 4.1 General8 4.2 Design ParametersandPerformanceIndicators9 4.3 Materials10 4.4 PerformanceDesign11 4.5 Detailing12 4.6 Design for Supporting Structure15 4.7 PanelandConnectionDesign22 4.8 Other Designs26 4.9 CurtainWallInformation Model27 5 Manufacturing for CurtainWall28 5.1 General28 5.2 Manufacturingfor Member28 5.3 Manufacturingfor PrefabricatedUnits33 5.4 Packaging、Delivery andTransportation34 6 Installation36 6.1 General36 6.2 Installation Preparations36 6.3 Membersfor Supporting StructureandAccessoriesInstallation37 6.4 PanelInstallation37 6.5 Frame Supported CurtainWallInstallation38 6.6 ClosureInstallation39 7 Inspection andTesting40 7.1 General40 7.2 PerformanceTest40 7.3 ReceivingInspection40 7.4 FieldInspection41 8 AcceptanceofConstruction Quality42 8.1 General42 8.2 Dominant Items42 8.3 Ordinary Items49 9 Maintenance50 9.1 General50 5 9.2 MaintenanceandRoutine Safety Inspection50 9.3 Regular Safety Inspection and SafetyAppraisal51 Explanation ofWordinginThis Specification52 List ofQuoted Standards53 Expalnation ofProvisions56 6 1 总则 1.0.1 为使广东省地区的建筑幕墙技术可持续发展、安全可靠、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符合 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加工、施工、检验、验收和使用维护。 1.0.3 本标准适用于高度不大于500m 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高度不大于100m 的花岗岩 石材幕墙,高度不大于50m 的人造板材幕墙,高度不大于 100m 的其他面板材料的幕墙工 程。 1.0.4 建筑幕墙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省现行有关强制性标 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构件式幕墙 stick curtainwall 在施工现场依次支承框架构件和面板的框支承建筑幕墙。 2.1.2 单元式幕墙 unitized curtainwall 由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组装成的不小于一个楼层高度的幕墙结构基本单元,直接安装 在整体的结构上组合而成的框支承建筑幕墙。 2.1.3 建筑幕墙结构 curtainwall structure 建筑幕墙中承受作用并有满足强度、刚度要求的各连接部件有机组合而成的系统。 2.1.4 双层幕墙 double-skin facade 由外层幕墙、空气间层和内层幕墙构成的建筑幕墙。 2.1.5 开放式幕墙 unsealedcurtainwall system 幕墙板块之间接缝不采取密封措施,不具有气密和水密性能的建筑幕墙。 2.1.6 敏感目标 sensitivetarget 对于光线舒适度有较高要求的场所,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 院、医院病房楼以及城市道路上的车辆等。 2.1.7 遮阳装置 solar shadingdevices 由部件相连接,组成用以遮挡或调节进入室内太阳辐射的系统装置。 2.1.8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information modeling(BIM) 创建并利用数字化模型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运维全过程来管理和优化的过 程、方法和技术。 2.1.9 幕墙信息模型 curtainwallinformation model 使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创建的数字化幕墙模型。 2.2 符号 2.2.1 材料力学性能 2 C20——立方体强度标准值为20N/㎜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E——材料弹性模量 f ——材料强度设计值 f a——铝合金强度设计值 f c ——混凝土轴心抗住压力的强度设计值 2 fg ——玻璃强度设计值 fs ——钢材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 d ——作用标准值引起的幕墙构件挠度值 f d ——构件挠度限值 f ,lim G ——重力载荷标准值 k M ——弯矩设计值 M x ——绕 轴的弯矩设计值 x ——绕 轴的弯矩设计值 My y N ——轴力设计值 P ——平行于幕墙平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Ek qEk ——垂直于幕墙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R——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 S——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 S ——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Ek S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Gk S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wk V——剪力设计值 w ——基本风压 0 w ——风荷载标准值 k  ——风荷载作用下幕墙面板最大应力标准值 wk  ——地震作用下幕墙面板最大应力标准值 Ek 2.2.3 几何参数 3 a——矩形面板短边边长、面板区格短边边长 A——构件截面面积或毛截面面积、幕墙板块面积 A ——立柱净截面面积 n b——矩形面板长边边长 c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 s l——跨度 t——面板厚度、型材截面厚度 t ——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厚度 s W——毛截面抵抗矩 W ——净截面抵抗矩 n W x nx ——绕 轴净截面抵抗矩 W ——绕 轴净截面抵抗矩 ny y λ——长细比 2.2.4 系数  ——材料线线胀系数  ——水平地震作用系数最大值 max E ——地震作用动力放大系数 gz ——阵风系数 z ——风振系数  ——稳定系数  ——塑性发展系数  0 ——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 g ——材料自重标准值  E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 G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4  RE ——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 w——风荷载分项系数  ——折减系数 s ——风荷载体型系数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 ——材料泊松比  E ——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值系数  w ——风荷载作用效应的组合值系数 2.2.5 其他 K ——传热系数 SC——遮阳系数 R ——空气计权隔声量 w SHGC——太阳得热系数 5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建筑幕墙的设计、加工、施工安装、检测检验、验收、使用维护应使建筑幕墙在规定 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内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 范》JGJ102、《建筑玻璃应用作业规程》JGJ11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等标准的规定。 3.1.2 幕墙设计应与建筑整体设计及旁边的环境相协调,控制污染,防止对环境侵害。幕墙结 构应能承受在施工和使用期间也许会出现的各种作用,应拥有相对应的适应能力与抵抗能力,满 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幕墙热工、防火、防雷、防渗漏、隔声、气密等性能应满 足建筑规划设计要求。 3.1.3 幕墙构件加工应依据加工图制作。幕墙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设计要 求。加工图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现场复测数据为依据。幕墙构件、组件和配件均应在工厂完 成加工组装。 3.1.4 幕墙加工、组装、运输、安装施工全过程应做好产品保护。施工方案应符合施工总承 包的安全规定。 3.1.5 幕墙检验与检测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的基本要求。 3.1.6 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规定,按 分部工程划分。 3.1.7 幕墙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幕墙维护责任主体和受其委托管理 维护建筑幕墙的单位就 《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内容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幕墙的维 护责任主体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日常保养、检查鉴定的计划和制 度,并组织实施。 3.1.8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加工、施工、检验、使用维护应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宜实行全 过程信息化管理。 3.2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3.2.1 建筑幕墙设计应满足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 一标准》GB50068、《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要求,应规定建筑幕墙结构的设计使 用年限,宜不小于50年,应不小于25年。 3.2.2 幕墙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应为50 年。 3.2.3 建筑幕墙不应采用在燃烧或高温环境下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应选用满足幕墙设 计使用年限要求的材料。应满足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 的规定。 3.2.4幕墙材料应满足幕墙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根据环境条件对耐久性的影响, 各类幕墙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3.2.5 幕墙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进口材料应符合国家商检规定。 7 4 幕墙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幕墙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所处地理、气候、环境、使用功能、立面效果等确定建筑幕墙 类型。幕墙立面分格应不影响建筑的使用功能。 4.1.2 建筑幕墙对于建筑所处环境的风荷载、地震及气候特征等因素,应具有相应的适应能 力与抵抗能力。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建筑幕墙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建筑幕墙, 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一般修复后仍能继续使用;在罕 遇地震作用下幕墙支承结构构件不得脱落。 4.1.3 建筑幕墙应有防坠落的措施。 4.1.4 建筑幕墙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对幕墙专业设计的各项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 明、设计图纸、幕墙结构计算书、幕墙热工计算书。 4.1.5 幕墙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幕墙结构的设计 使用年限、幕墙种类及组成、幕墙总面积及各分部分项面积组成、开启方式及面积、材料选 用、性能级别、制作安装技术、性能模拟专项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文件。 4.1.6 幕墙施工图由立面图、平面图、剖面图、局部放大图、节点构造详图、防火构造节点 详图、防雷构造节点详图、防渗漏构造节点详图、收口构造节点详图、变形缝构造节点详图、 防坠落构造节点详图、预埋件图、后置埋件图、局部三维图等组成。幕墙性能模拟测试专项 文件设计图应与施工图构造一致。 4.1.7 幕墙设计宜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创建并利用数字化模型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加 工、施工安装、使用维护全过程进行管理和优化。 4.1.8 幕墙结构应按围护结构设计,设计荷载应按照广东省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DBJ15-101)取值。幕墙结构设计应考虑永久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施工、清洗、维 护荷载。与水平面夹角小于90°的建筑幕墙还应考虑雪荷载、活荷载、积灰荷载。大跨度空 间结构和预应力结构应考虑温度作用。应分别计算施工及使用阶段作用效应。 4.1.9 幕墙结构应根据传力途径对幕墙面板、支承结构、连接与锚固等依次设计和计算,确 保幕墙的安全适用。幕墙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 移能力。主体结构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 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必要时应校核主体结构与幕墙结构的相互影响。 4.1.10 幕墙结构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计算,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幕墙结构设计值应采用 按各作用组合中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 4.1.11 幕墙钢结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的规定。幕墙铝合金结构设计应符合 《铝合金结 构设计规范》GB50429 的规定。 4.1.12 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 8 标准》GB/T51410 的规定。玻璃幕墙的防火设计尚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的规定;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火设计尚应符合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的 规定;人造板材幕墙的防火设计尚应符合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 的规定。 铝合金结构耐火及隔热设计尚应符合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 的规定;钢结构抗 火及隔热设计尚应符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的规定。供消防救援进出的应急窗口 设置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4.1.13 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范》GB 5134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 的规定。应按建筑物的防雷分类采取可靠的电位连 接措施。 4.1.14 玻璃幕墙设计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其对敏感目标的反射光影响。 4.1.15 幕墙防渗漏系统应与广东省气候特征、幕墙类型及边界条件相适应,性能指标应符 合相关标准规定,材料及构造应满足幕墙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功能性和耐久性。幕墙设计宜编 制专项防渗漏系统说明和防排水构造图,明确材料、构造、加工及安装要求。 4.1.16 当幕墙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时,应在变形缝两侧分别独立设置幕墙支承结构,面 板及其连接不应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幕墙相应部位应密封并能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 4.1.17 建筑幕墙应选择适宜的维护和清洁方式,安装清洗装置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确 保人员安全。 4.2 设计参数及性能指标 4.2.1 幕墙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    w (4.2.1) k gz s1 z 0 w 2 式中 k ——风荷载标准值 (kN/m ); gz ——高度z 处的阵风系数,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的规定采用; μs1——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 中对围护结构的规 定采用;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的规定采用; 2 w0 ——基本风压 (kN/m ),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 的规定采用。 4.2.2 幕墙高度大于200m、体型不规则、风环境复杂时,宜采用风洞试验确定风荷载。宜 根据施工阶段对台风时期局部体型系数和内压系数进行补充验算。转角部位及立面复杂的幕 墙结构应考虑不同方向的风荷载组合。 4.2.3 幕墙结构的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1 垂直于幕墙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q   G /A Ek E max k (4.2.3-1) qEk 2 式中 ——垂直于幕墙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kN/m ); E ——动力放大系数,可取5.0;  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9 G k ——幕墙面板和框架的重力荷载标准值 (kN); A 2 ——幕墙平面面积 (m )。 2 平行于幕墙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P   G (4.2.3-2) Ek E max k 式中 PEk ——平行于幕墙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kN)。 4.2.4 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取值分级应符合 《建筑幕墙》GB/T21086 的规定。 4.2.5 建筑幕墙的水密性能指标取值应按下式计算: P 1000  w (4.2.5) z s 0 2 式中: ——水密性能指标设计值 (N/m ); P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的规定采用; s ——风荷载体型系数,取1.2; 2 w0——基本风压 (kN/m ),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 的规定采用。 4.2.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w 1 应根据幕墙所受的1.5倍风荷载标准值 确定抗风压性能指标值。计算风荷载标准 k 值应符合本标准第4.2.1条的规定。 2 2 建筑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应不小于1.0kN/m 。 3 在抗风压性能指标值范围内,幕墙的支承结构和面板的挠度限值应符合本标准相关 章节的限值规定。 4.2.7 幕墙的层间变形性能指标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主体结构楼层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应按层间高度内弹性层间位移量计算,其值由 主体设计计算并提供; 2 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指标值应不小于主体结构小震时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的3 倍。 4.2.8 幕墙空气隔声性能指标取值应符合 《建筑幕墙》GB/T21086 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 求。 4.2.9 幕墙室内侧耐撞击性能指标取值应符合《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38264 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 4.2.10 幕墙热工性能指标取值应按照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建筑门窗玻 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 《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2020、 《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 《建筑节能 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的规定。 4.3 材料 4.3.1 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及 《建筑玻璃应用技 术规程》JGJ113 的规定采用。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 50429 的规定采用。热轧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的规定采用。冷弯 成型薄壁型钢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采用。耐 10 候钢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的规定采用。张拉索的抗拉 强度设计值应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的规定采用。不锈钢型材和棒材的抗拉、 抗压强度设计值ƒ 应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的规定采用。 s1 4.3.2 金属面板与石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的规定 采用。人造板材板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 的规定采用。 硅酮结构胶强度设计值应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之5.6.2 的规定采用。 螺栓、铆钉、焊缝等连接材料强度设计值应按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的规定采用。 4.3.3 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及重力密度标准值应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 50429、 《钢结构设计标 准》GB 50017、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及相关材料国家标准的规定采用。 4.3.4 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应作粘结性和相容性试验。同一部位相互接触的硅酮结 构密封胶、硅酮建筑密封胶应采用同一品牌。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做剥离粘结性试验和邵氏 硬度试验。用于隐框及半隐框幕墙玻璃与铝合金附框粘结、全玻幕墙玻璃肋与面板粘结的硅 酮结构密封胶应满足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要求。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的一 道密封胶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性能应满足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的要 求,二道密封胶性能应满足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GB/T29755的要求。密封胶应采用中 性硅酮密封胶。 4.3.5 干挂石材幕墙石材面板与金属挂件之间的粘结应选用环氧胶粘剂,其性能应满足《干 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 887 的要求。 4.3.6 玻璃、金属及其他无孔型面板幕墙用接缝密封胶性能应满足《硅酮及改性硅酮建筑密 封胶》GB/T 14683 中Gw 类的要求。石材幕墙及其他多孔型面板材料幕墙 (如陶板、瓷板 等)用接缝密封胶应选用石材专用密封胶,性能应满足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23261 的要求。硅酮类密封胶不应含烷烃增塑剂。防火封堵用防火密封胶的性能应满足 《防火封堵 材料》GB 23864 中防火密封胶的要求。 4.3.7 建筑幕墙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制品密封胶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及行业标准 《建筑用高温硫化硅橡胶密封件》JG/T 488-2015 的规定。应满足胶条受压承载能力要求。 4.4 性能设计 4.4.1 幕墙的性能设计应依据建筑设计参数及性能指标,满足抗风压、抗震、气密、水密、 层间变形、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雷、耐撞击、光学等性能要求。 4.4.2 幕墙的立面设计应符合幕墙光反射环境评价的相关规定,应通过合理选择面板材质, 11 宜选用外遮阳构件和绿化遮挡等措施减少光反射。 4.4.3 幕墙热工性能应按照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 计算规程》JGJ/T151、 《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2020、 《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 《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 的规定设计,并应满足建 筑设计的热工性能要求。 4.4.4 幕墙的气密性能分级不应低于3 级,并符合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 4.4.5 幕墙的水密性能分级应按照4.2.5条计算确定,并符合表4.4.5 的规定。 表4.4.5 建筑幕墙水密性能指标 可开启部分△P (Pa) 固定部分△P (Pa) △P≥500 △P≥1000 :1 GB/T21086 3 注 可开启部分和固定部分的水密性指标分级应不低于 《建筑幕墙》 中规定的 级指标 值; 2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水密性能指标值不作规定。 4.4.6 幕墙开启窗应满足主体建筑设计对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 4.4.7 幕墙开启窗应根据建筑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确定反复启闭性能,设计使用年限不 小于50年时反复启闭次数为不少于3 万次,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25年时反复启闭次数为不 少于1.5 万次。 4.4.8 楼层外缘无实体墙的玻璃部位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 的规定设计。 4.5 构造设计 4.5.1 建筑幕墙的构造设计须符合结构设计计算分析模型的假定,确保安全可靠。幕墙结构 与主体结构间的连接构造应满足荷载及作用传递要求,适应主体结构和幕墙间的相互变形。 幕墙构造设计应满足幕墙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性能设计的基本要求。 4.5.2 构造设计应便于制作、安装、维修保养和局部更换。 4.5.3 幕墙结构构件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防松、防脱和防滑措施,应进行节点分析。连接件、 焊缝、螺钉、螺栓、铆钉设计,应符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和 《铝合金结构设计 规范》GB50429 的规定。每一连接处,受力螺栓、螺钉、铆钉不应少于2 个。 4.5.4 构件式幕墙横梁与立柱间应有 1.0mm~1.5mm 间隙,应采用柔性橡胶垫片并用硅酮 密封胶封闭,满足适应温度变形要求。钢横梁及立柱连接为焊接时,幕墙立面宽度超过50 米时应计算温度作用效应。 4.5.5 幕墙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尺寸。每一连接处的螺栓应不少于2 个,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采用焊接时,应计算焊缝尺寸并标注焊接要求。 4.5.6 构件式幕墙上、下立柱的连接应满足荷载及作用传递及适应层间变形,应经结构计算 12 确定尺寸。立柱接缝应封闭,终端外露型材腔口应封闭,下端应设泄水口。插芯壁厚应不小 于立柱的壁厚。 4.5.7 构件式幕墙立柱截面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尺寸。铝型材立柱截面主受力开口部位厚度应 不小于3.0mm,闭口部位厚度应不小于2.5mm。 热轧钢型材立柱截面主受力部位厚度应不 小于3.0mm,焊接部位厚度应不小于4.0mm。 4.5.8 幕墙立柱以钢型材为受力构件,立柱外包装饰性的铝型材应符合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 的规定,与钢型材之间应有良好的防腐隔离措施并连接牢固。 4.5.9 幕墙结构与主体混凝土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主体结构与预埋件连接设计应符合相 关主体结构设计规范及相关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4.5.10 幕墙与主体钢结构应通过转接件连接,宜在主体钢结构加工厂安装转接件。 4.5.11 主体结构变形缝部位的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点应位于变形缝的同侧。 4.5.12 幕墙的所有连接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之间产生接触噪声。不同金属材料相接 触部位,应设置绝缘衬垫或采取有效的防电化学腐蚀隔离措施。 4.5.13 幕墙的防火构造设计应符合 《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玻璃幕墙的防 火构造设计尚应符合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的规定;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火构 造设计尚应符合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的规定;人造板材幕墙的防火构 造设计尚应符合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 的规定。超高屋面的幕墙防火设计 应专门设计。 4.5.14 幕墙的防雷构造设计应满足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和 《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规范》JGJ 16规定。 4.5.15 幕墙密封胶的位移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厚度应满足结构计算要求。密封胶 有效厚度应不小于3.5mm,宽度宜不小于厚度的2倍。 4.5.16 幕墙防渗漏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防排水构造应运用工程流体力学原理并结合物理 导向排水构造设计,应满足水密性设计压力下的使用功能。易渗漏区域宜构建第二道防排水 构造。外露螺钉应带胶拧紧。面板为开缝或遮挡式板缝构造时,内侧应设防水构造层。 4.5.17 防渗漏系统设计中不同材质面板交接处、不同面交界处及突出面板的造型应专门设 计。采用型材腔体内排水时,各型材接口部位应有效密封。排水孔应有防倒灌措施。屋顶女 儿墙压顶为石材或金属板时,内侧宜设第二道防水层。 4.5.18 构件式幕墙防渗漏系统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明框幕墙面板压板不应单边悬空。采用压板内胶条密封时,应在面板周边与型材槽 口侧边的缝隙内注胶密封或设置引排水构造。密封胶应与压板胶条相容; 2 横向压板及装饰盖板内外泄水孔应交错设置。盖板悬挑大于 100mm 时,宜设排水 坡度和滴水线,盖板衔接处应有效密封; 3 半隐框幕墙的明框面板边缘与型材槽口侧边的缝隙应注密封胶,并与隐框面板边缘 密封胶连续相接; 4 幕墙密封胶缝处内侧填充材料位置应满足密封胶的有效深度。 4.5.19 单元式幕墙防渗漏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单元构件可用2个及以上腔体的型材,型材插接处宜用双道胶条密封。单元式幕墙吊 13 装孔不应损害幕墙单元板块的防水构造。单元式幕墙的收口连接部位,或单元式幕墙与其它 幕墙的连接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可增加配置或选用与单元式幕墙同一系列的型材 作收口、收边构件,并采取密封措施; 2 单元板块导气孔及排水孔应通畅并设置透水海绵。分层排水单元组件的上横梁断面 应设排水坡,坡度不宜小于3%。横梁各腔体顶面不应开设导排水孔。室内侧胶条横竖交错 处横梁端部缝隙应注胶封堵; 3 单元板块十字相交处过桥型材周边应注胶密封。横梁采用胶条板排水时,胶条板应 连续设置,接头不应设在单元板十字相交处。对接型单元系统的横竖密封胶条应相同,胶条 周圈应闭合; 4 单元组件面板及横竖框连接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框架连接螺钉宜带胶拧入,螺钉和 螺栓部位应有防渗漏与防松退措施。工艺孔应注胶密封或采用橡胶帽封堵; 5 单元式幕墙的插接部位、对接部位以及开启部位防渗漏构造,应按压力平衡原理设 计。插接构件宜选用组合后能形成2 个或2 个以上腔体的型材。组合后板块间对插部位应有 导插构造。对插时密封胶条不应错位、带出或受损。十字相交处端部应密封处理。 4.5.20 单元式幕墙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单元式幕墙的插接接缝设计应使单元部位之间保持适量的搭接长度,能适应温度、 整体的结构的层间变形和地震作用下的位移。十字相交处靠室内侧,宜在型材内采用可阻气挡 水的柔性材料封堵,柔性材料的可压缩量应满足单元板块的位移要求。单元式幕墙玻璃板块 与单元框的安装间隙应满足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之4.3.12 规定; 2 单元式幕墙的对接接缝密封条在最小压缩量状态下的弹性应能满足气密性能和水密 性能的要求,对接型板块宜选择能控制横梁、立柱错位变形的对接构件或构造措施。 4.5.21 单元式幕墙可拆卸构造设计应考虑提供面板拆卸及更换用的临时固定装置。面板应 有足够的刚度,满足在最不利工况拆卸、更换时的要求。 4.5.22 单元式幕墙框架的连接,应采用不锈钢螺钉并采取密封措施。连接螺钉直径应不小 于5mm, 螺钉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每个连接点不少于3个,顶、底横梁与立柱连接螺钉数 量应适当增加,螺钉固定到位后,丝孔的最小壁厚应不小于2mm,光孔的壁厚应不小于3mm。 螺钉与型材的连接长度宜不小于40mm。不应采用沉头或半沉头螺钉。应有构造措施确保连 接在运输、吊装及使用过程中不会滑脱、受损、防坠落。 4.5.23 大型、整体转角、弧面、异型单元板块和悬挑尺寸较大的单元板块,横梁与立柱的 连接不宜单独采用螺钉承受荷载,应增加刚度较大的连接构件,连接件经计算确定。 4.5.24 单元板块与整体的结构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元板块与整体的结构连接的挂组件应可三维调节,应有防止板块滑动、脱落的措施; 2 连接构件厚度经计算确定,钢材应不小于8mm,铝合金型材应不小于10mm; 3 应采用不锈钢螺栓连接,螺栓公称直径不小于12mm,每个连接处不少于2 个螺栓; 4 两个单元板块共用一个连接件与埋件连接时,连接螺栓应按计算确定,不少于2 个。 4.5.25 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构造设计应符合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的 14 规定;防渗漏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全玻面板采用槽口固定收边时,各边缝隙应满足有效注胶及安装要求。面板相交收 边时,胶缝宽度由计算确定且应不小于12mm; 2 点支承装置与玻璃面板连接采用带胶紧固构造措施。面板的孔隙应加防渗垫片密封。 4.5.26 双层幕墙的构造设计应满足便于局部更换和维护保养清洗。进风口与出风口,不宜 设置在同一立面上同一垂直位置的上下方。双层幕墙遮阳装置应能自动调控。 4.5.27 光伏幕墙的构造应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太阳能资源、发电效率、结构安全、适用、 美观等因素,确定光伏系统设计和安装技术要求。主要朝向应避免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遮挡。 光伏幕墙设计应预留光伏系统输配电和控制用缆线的布局空间,方便维护和保养。管线腔体 应满足线路散热要求。应有接地系统和防漏电系统。 4.6 支承结构设计 4.6.1 幕墙结构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界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计算, 按承载能力界限状态和正常使用界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载能力界限状态验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 γ S ≤R (4.6.1-1) 0 d d 有地震作用组合时: S ≤R /γ (4.6.1-2) E d RE 式中 S——无地震作用的作用组合效应设计值; d S ——有地震作用的作用组合效应设计值; E R ——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 d γ ——结构重要性系数,取不小于1.0; 0 γ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取1.0。 RE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挠度验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df ≤df,lim (4.6.1-3) 式中 df ——结构构件的挠度值; d ——结构构件挠度限值。 f,lim 4.6.2 幕墙结构设计应涵盖幕墙所有部位的最不利状况。建筑物转角部位、立面突变部位的 构件和连接应作专项验算,应考虑不同方向的风荷载效应。 4.6.3 幕墙结构分析采用的基本假定和计算模型应能合理描述所考虑的极限状态下的结构 反应。应明确计算的边界条件、模型的结构形式、截面特征、材料特性、加载情况等信息。 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幕墙结构时,先计算各荷载与作用的效应,然后将荷载与作用效应组合。 考虑几何非线性影响计算幕墙结构时,应将荷载与作用组合后计算组合荷载与作用的效应。 4.6.4 规则构件可按解析或近似公式计算作用效应。具有复杂边界或荷载的构件,可采用有 限元方法计算作用效应。 4.6.5 变形较大的幕墙结构,作用效应计算时应考虑几何非线性影响。对于复杂结构及大跨 15 度结构,应考虑结构的稳定性。 4.6.6 长度超过50 米的钢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和预应力结构应考虑温度作用。 4.6.7 计算幕墙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时,其作用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无地震作用时,按下式计算: S  S   S   S d G GK w w wk t t tk (4.6.7-1) 2 有地震作用时,按下式计算: S  S   S   S d G GK w w wk E E Ek (4.6.7-2) 式中 Sd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GK S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wk S ——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Ek S ——温度作用效应标准值,对变形不受约束的支承结构及构件,取0; tk  G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 w ——风荷载分项系数;  E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 t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 w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 E ——地震作用组合值系数;  t ——温度作用组合值系数。 4.6.8 幕墙构件承载力设计时,荷载作用分项系数按以下规定取值:  1 对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当永久荷载的效应对承载力不利时取值1.3;当永久荷载 G 的效应对承载力有利时取值应不大于1.0;    2 风荷载、地震作用、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 、 、 分别取1.5、1.4 和1.4。 w E t 4.6.9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按以下规定取值:  w  1 风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取1.0,温度荷载组合值系数 取 t  E 0.6,有地震作用组合时系数 应取0.5;  w  2 温度作用效应起控制作用时,温度作用组合值系数 取1.0,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t 取0.6;   3 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和温度作用组合值系数 均取 w t 0.6;   4 地震作用状况时,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应取1.0,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取0.2。 E w 4.6.10 构件式幕墙结构构件计算应按照其材质分别符合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的规定。 4.6.11 构件式幕墙横梁截面按照面板作用于横梁上的荷载和横梁不同支承状况产生的弯 矩、剪力和扭矩计算确定。横梁承受轴向力时,尚应验算轴向力影响。开口型材的整体稳定 性可采用有限元方法计算,也可根据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 的规定计算。 16 4.6.12 横梁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Μ Μ Χ + y ≤f (4.6.12) γWnx γWny 式中 M —— 横梁沿x 轴 (平行于幕墙平面方向)的弯矩设计值 (N·mm); x M —— 横梁沿y 轴 (垂直于幕墙平面方向)的弯矩设计值 (N·mm); y 3 W —— 横梁截面沿x 轴 (幕墙平面内方向)的净截面最小抵抗矩 (mm ); nx 3 W —— 横梁截面沿y 轴 (垂直于幕墙平面方向)的净截面最小抵抗矩 (mm ); ny  —— 塑性发展系数,弱硬化铝型材取1.0,强硬化铝型材和钢型材取1.05; f 2 —— 型材的强度设计值ƒa 或ƒs (N/mm )。 4.6.13 横梁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V S y x ≤f ν (4.6.13-1) I t x x VS x y ≤f ν (4.6.13-2) I t y y 式中 V —— 横梁水平方向 (x 轴)的剪力设计值 (N); x V —— 横梁竖直方向 (y 轴)的剪力设计值 (N); y 3 S —— 横梁截面沿X 轴的毛截面最大面积矩 (mm ); x 3 S —— 横梁截面沿y 轴的毛截面最大面积矩 (mm ); y 4 I —— 横梁截面沿x 轴的毛截面惯性矩 (mm ); x 4 I —— 横梁截面沿y 轴的毛截面惯性矩 (mm ); y t —— 横梁截面相应于x 轴腹板的截面总厚度 (mm); x t —— 横梁截面相应于y 轴腹板的截面总厚度 (mm); y f 2 ν —— 型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N/mm )。 4.6.14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横梁挠度限值df, 宜按以下规定采用: lim 铝合金型材横梁计算跨度不大于2000mm 时: d, l/180 (4.6.14-1) f lim 钢型材横梁计算跨度不大于3000mm 时: d, l/250 (4.6.14-2) f lim 式中 ——横梁计算跨度 (mm),悬臂构件取挑出长度的2 倍。l 当有扭矩作用时还应考虑扭转作用产生的变形。 4.6.15 构件式幕墙横梁与立柱的连接应能承受垂直于幕墙平面的水平力、幕墙平面内的垂 直力及绕横梁水平轴的扭转力,其连接构造,紧固件尺寸、数量应由计算确定。应验算横梁 17 和立柱的连接,包括连接件及其与立柱之间所用螺钉、螺栓的抗剪、型材挤压、连接件扭转 受剪等。当横梁和立柱连接采用的螺栓、螺钉或铆钉同时承受轴力和剪力时,该连接承载力 应符合下式规定: Sv 2 SN 2 ( )+( )≤1 (4.6.15) V N s s 式中 S —— 单个螺栓、螺钉、铆钉的计算剪力值; v S —— 单个螺栓、螺钉、铆钉的计算轴力值; N V —— 单个螺栓、螺钉、铆钉只承受剪力的承载力设计值; S N —— 单个螺栓、螺钉、铆钉只承受轴力的承载力设计值。 S 螺栓、螺钉、铆钉与型材连接时尚应验算型材本体的抗剪、局部承压的连接强度,并 满足相应要求。 4.6.16 构件式幕墙横梁与立柱采用角码连接时,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角码壁厚应不 小于3.0mm。每个连接处的螺钉或螺栓应不少于2 个,当开口横梁连接时宜不少于3 个。 螺钉或螺栓直径应不小于6mm。不应采用沉头、半沉头螺钉或螺栓。连接角码采用螺钉与 立柱壁连接时,其连接处的局部壁厚宜不小于连接螺钉公称直径,宽度不小于螺钉公称直径 的2.5倍。 4.6.17 幕墙立柱宜采用上端悬挂方式。立柱下端支承时,应作压弯构件设计,对受弯平面 内和平面外作受压稳定验算。 4.6.18 承受轴向拉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Ν Μ  ≤f (4.6.18) Α γw n n 式中 N —— 立柱的轴力设计值 (N); M —— 立柱的弯矩设计值 (N·mm); 2 A —— 立柱的净截面面积 (mm ); n 3 W —— 立柱在弯矩作用方向的净截面最小抵抗矩 (mm ); n 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弱硬化铝型材取1.0,强硬化铝型材和钢型材取1.05; f 2 —— 型材的强度设计值ƒa 或ƒs (N/mm )。 4.6.19 承受轴压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长细比λ不宜大于150,其在弯矩平面内的稳定性应 符合下式规定: Ν M  ≤ f (4.6.19-1) A γw(1 0.8N /N ) E 2 π ΕΑ N (用于钢构件) (4.6.19-2) E 2 1.1λ 18 2 π ΕΑ N (用于铝构件) (4.6.19-3) E 2 1.2λ λ l/i (4.6.19-4) I i (4.6.19-5) A 式中 N —— 立柱轴压力设计值 (N); N —— 临界轴压力 (N); E M —— 立柱最大弯矩设计值 (N·mm); φ—— 弯矩作用平面内的轴心受压稳定系数,可按表4.5.31采用; 2 A—— 立柱毛截面面积 (mm ); 3 W—— 在弯矩作用方向上较大受压侧的毛截面抵抗矩 (mm ); λ—— 长细比; l—— 计算长度 (mm),两端简支 L,一端简支一端固结 0.7L,两端固结l l l 0.5L,悬臂式立柱 2L,L 为立柱支承长度;l i—— 核心半径 (mm);  ——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弱硬化铝型材取1.0,强硬化铝型材和钢型材取1.05; f 2 —— 型材强度设计值ƒa 或ƒs (N/mm ); 4 I —— 受弯平面内的截面惯性矩 (mm )。 表4.6.19 轴心受压柱的稳定系数φ 长细比或特征值 铝 型 材 钢 型 材 6060-T5 6061-T6 钢:长细比 6063-T5 6063-T6 Q235 Q345 铝: 6063A-T5 6063A-T6 20 0.90 0.95 0.97 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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